記者從廣東電網獲悉,居民階梯電價從11月起進入“非夏季模式”,直至明年4月底。在同樣的用電量下,非夏季標準更容易進入更高的電價檔位,電費或比夏季高一些。
為什么居民階梯電價有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之分?根據(jù)《關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考慮到廣東省夏季天氣較為炎熱,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電量分檔劃分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每年的5-10月執(zhí)行夏季標準,其余月份執(zhí)行非夏季標準。市民可以通俗地理解為,在開空調比較多的夏季,電價有優(yōu)惠。
非夏季和夏季標準有多大差別?居民階梯電價分三個檔位,非夏季標準的二檔收費比夏季標準少60度,三檔收費比夏季標準少200度。換言之,執(zhí)行非夏季標準時,居民用電更容易進入下一個收費檔位,而電價是每跨一個階梯檔級就上升一個價位。
以居民王姨為例,假設王姨家10月和11月的用電量均為600度,根據(jù)公式可以計算:10月電費為376.32元,11月電費為429.32元。由此可見,在同樣的用電量下,因夏季與非夏季電量檔位標準不同,費用會不一樣。
廣東電網建議,各位街坊可以前往“南網在線”微信服務號或APP通過“電費賬單”“電量日歷”功能查看自家每月、每日的用電情況。
文、圖/廣州日報全媒體 記者李天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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