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七次會議二審車輛購置稅法草案。
此前一審后,有些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社會公眾提出,為促進節(jié)能減排、推動綠色發(fā)展,建議根據汽車排量設置差別稅率,并增加對新能源汽車免稅的規(guī)定。
草案提出,對此,國務院方面表示,車輛購置稅主要是為公路維護建設籌集資金,而應稅車輛占用道路資源,與車輛使用何種能源關系不大;消費稅、車船稅已按車輛排量征收,對汽車消費進行調節(jié),車輛購置稅法不宜再作規(guī)定;目前國務院規(guī)定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免征期至2020年底,屬于階段性政策,下一步也宜由國務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