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新能源行業(yè)補貼政策,穩(wěn)定行業(yè)預期,日前財政部發(fā)布了關于《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財建〔2020〕426號),對于不具備條件放棄補貼的項目,可考慮按合理小時數獲得補貼,《通知》中明確四類電價區(qū)合理利用小時數:風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資源區(qū)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分別為48000小時、44000小時、40000小時和36000小時。海上風電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為52000小時。我們上次測算了山西省按照合理利用小時補貼后,收益的差異對比分析,這次我們測算四類電價區(qū)的另一個平價高電價省份——山東(0.3949元/kwh)。
山東省主要位于平原地區(qū),以魯西為例,由于地基較差,多數風電場需要考慮樁基基礎,同時使用高塔筒,所以魯西地區(qū)平原風電場較上期的山西山地風電場,造價上并無太大優(yōu)勢。
測算邊界條件:山東省某項目容量50MW,單位千瓦靜態(tài)投資8000元,資本金比例20%,長期貸款利率4.9%,運營成本參考《風電場項目經濟評價規(guī)范》(NB/T 31085-2016)。
下面我們針對合理利用小時數與全額補貼的收益進行對比分析。按照每年補貼1800小時,補貼20年,共36000小時的方式來測算。分析不同電價下收益的差異。
合理利用小時數與全額補貼的收益進行對比分析表
注:上表測算結果是在補貼及時到位的情況下得出,至于項目是否依然存在補貼延遲的情況,不在此次的討論范圍內。
由上表可知,合理利用小時數政策對收益的影響比較明顯,收益率比正常補貼下降低1.0%-7.3%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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