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省能源局委托,根據(jù)國家能源局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2024年7月15日,規(guī)劃總院作為驗收主持單位,在西寧組織召開了黃河羊曲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會議。規(guī)劃總院常作維副總工擔任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
根據(jù)工程蓄水驗收工作安排,規(guī)劃總院組織驗收專家組于2024年5月28日~31日開展了羊曲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專家組現(xiàn)場檢查及技術預驗收工作。專家組檢查了工程現(xiàn)場,聽取了工程建設、設計、安全監(jiān)測等單位的匯報,并就工程建設形象面貌、建設征地移民安置、環(huán)境保護與水土保持、下閘蓄水方案及防洪度汛、蓄水應急預案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討論,在查閱驗收資料的基礎上,對工程蓄水條件進行初步評審,形成了工程蓄水驗收專家組現(xiàn)場檢查及技術預驗收意見。會后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參建單位對驗收專家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整改,對驗收資料進行了補充完善。2024年7月13日至14日,驗收專家組對工程蓄水有關問題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復查,提出了驗收專家組意見。
驗收委員會會議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在西寧召開。會議分別聽取了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工程建設分公司、中國電建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關于工程建設和設計情況的匯報,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關于工程蓄水階段質量監(jiān)督結論意見、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關于工程蓄水安全鑒定結論意見、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分別關于蓄水階段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專項驗收主要結論、驗收專家組組長關于驗收專家組意見的介紹。與會委員和代表就工程蓄水驗收條件進行了討論,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和協(xié)調,提出了處理意見。經(jīng)會議審議,形成了《青海黃河羊曲水電站工程蓄水驗收鑒定書》。驗收委員會認為,結合黃河上游中短期水情預報,通過上游瑪爾擋水電站控泄和班多水電站水庫調蓄,羊曲水電站工程具備2024年汛期實施導流洞下閘蓄水條件。同意羊曲水電站2024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擇機實施導流洞下閘蓄水。隨后常作維主任委員宣布羊曲水電站通過工程蓄水驗收。
羊曲水電站于2010年6月前期工程開工;2012年5月導流洞工程開工,2015年12月具備過流條件。2016年10月~2021年12月,工程處于停工狀態(tài)。2021年12月26日項目正式復工,2021年12月底主河床截流,2022年9月鑲嵌混凝土重力壩開始澆筑,2022年11月面板堆石壩開始填筑,2023年12月完成大壩堆石填筑和溢洪道主體施工,2024年4月上旬大壩混凝土面板開始澆筑。計劃2024年7月下旬擇機下閘蓄水,2024年10月首臺機組投產(chǎn)發(fā)電。
抽蓄鑒定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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