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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光伏建設新政: 項目投資方不得捆綁居民進行貸款

中國電力網發(fā)布時間:2023-10-27 11:26:26

近日,東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戶用全額上網光伏項日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在東莞市范圍內由單一投資方開發(fā)、租用他人場所的戶用全額上網光伏項目,依據《東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東發(fā)改[2022]206號,下稱《光伏管理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參照工商業(yè)分布式光伏備案管理。項目投資方不得捆綁居民進行貸款。

分布式光伏接入遵循就地接入和消納原則,在滿足供電安全及系統(tǒng)調峰的條件下,避免向220千伏及以上電網反送電,且各級電網設備反向不重過載。加快電網設備改造力度及時滿足分布式光伏接入要求。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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