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領導人上周同意,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從之前的較之1990年水平下降40%調整為至少55%。
這也意味著,與實現(xiàn)該目標有關的努力將獲得來自MFF和下一代歐盟(NGEU)資金至少30%的支出支持。
歐盟理事會還邀請歐洲委員會(EC)最遲在2021年6月之前制定有關歐盟綠色債券標準的立法提案,并評估所有經(jīng)濟部門如何才能更好地為2030年環(huán)境目標做出貢獻,并提出必要的提案 。
特別是,歐共體的任務是尋找加強歐盟排放交易系統(tǒng)(ETS)的方法,為高耗能行業(yè)提出措施,以在不喪失競爭力的情況下采用創(chuàng)新的氣候中和技術,并提出碳邊界調整機制。它還需要解決與工作分配,公平和成本效益,林業(yè)和土地使用以及排放量增加以及由于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有關的關切。
不過,新目標尚未得到歐洲議會的批準。
“歐盟領導人可能最終達成新的氣候目標,但這與氣候所需的勝利相距甚遠。我們的領導人必須進一步努力,使歐洲在減少碳排放的全球行動中發(fā)揮重要作用,并履行五年前在巴黎達成的協(xié)議。同時,要使這個新目標變得更有意義,則計劃中的新的歐盟基礎設施支出必須立即削減所有化石燃料”,歐洲地球之友氣候正義協(xié)調員Colin Roche評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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