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中建集團宣布了關于兩家子公司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陳文健同志任中建三局黨委書記、董事長和中建鐵路董事長;免去陳華元同志的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雖是正常的到齡退休,但是陳華元帶領公司快速發(fā)展,將其體量、業(yè)績壯大到“世界最大的工程局”,同時常年為《建筑法》的修改鼓與呼,希望進一步提升中國建筑行業(yè)的國際競爭力,而被業(yè)界和法學界所重視。中建三局已經多年雄踞工程局江湖的榜首,2019年繼續(xù)雄霸天下,利潤總額位居中國建筑工程局第1名。此次新晉掌門人陳文健是“70后”,有“清華學霸”、“28歲項目經理”及常年海外工作經歷加持。
業(yè)內人士表示,這樣一個巨無霸工程局,主要領導調整當然不是一件小事。“必要有一位德才兼?zhèn)?,才華橫溢,工作經驗豐富的頂尖領導。”兩位掌門人的特色和優(yōu)勢,已經在印證企業(yè)發(fā)展的時代要求。
中建三局參與建設的“中國尊”刷新北京天際線(圖片來源于網絡)
兩代人交棒
3月19日上午,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簡稱中建三局)召開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大會。其母公司中國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建集團)宣布了關于中建三局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陳文健同志任中建三局黨委書記、董事長;免去陳華元同志的中建三局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當天上午,中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建鐵路)召開領導班子會議。中建集團宣布了公司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陳文健同志任公司董事長;免去陳華元同志的董事長職務。
中建三局方面回復媒體表示:董事長陳華元到齡了,面臨退休,這個職位變動是正常安排。
中建三局從業(yè)績和體量上都堪稱“世界最大的工程局”(圖片來源于中建三局)
中建三局在上世紀60年代國家集中力量加強三線建設的特定環(huán)境中,1965年經國務院批準在四川攀枝花成立,1966年調遷貴州,1975年調遷湖北,1982年隸屬于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是世界500強企業(yè)上市公司中建集團(中國建筑601668SH)22個建筑工程板塊的子公司之一。
中建三局旗下?lián)碛薪ㄖこ?、市政公用、公路工程及石油化?大類共計12項特級資質,公路行業(yè)、市政行業(yè)、石化行業(yè)、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人防工程)12個甲級資質,處于行業(yè)領先水平。公司現有員工30000人,主要二級經營單位24家,在建項目千余個,遍布全國主要一二線城市及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等13個國家(地區(qū)),企業(yè)綜合實力多年位居中國建筑業(yè)競爭力百強企業(yè)榜首。
中建三局于20世紀80年代在深圳國貿大廈施工中創(chuàng)造了“三天一層樓”的“深圳速度”,使其成為我國改革開放的代名詞。
至今已經承(參)建了包括上海環(huán)球金融中心(492米)、北京中國尊(528米)、天津117大廈(597米)在內的全國20多個省區(qū)市的第一高樓,以及被譽為“世界新十大建筑奇跡”的央視新址CCTV大樓等一大批代表性工程,作為總承包主建或參建的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有7座(全國共8座)。
大白財經觀察檢索發(fā)現,中建三局2019年實現合同額5211億元,營業(yè)收入2703億元,利潤總額大幅上漲,綜合實力繼續(xù)位居中國建筑工程局第1名。2019年營業(yè)規(guī)模達到世界500強第314位標準,ENR全球承包商第9位標準,蟬聯(lián)湖北百強第2名。
業(yè)界人士表示,雖然中建三局是中國建筑的子公司,但其體量和業(yè)績一直被業(yè)界所重視,作為一家二級單位工程局的成績碾壓部分建筑央企,業(yè)界也習慣稱其為“基建狂魔”、“中國建筑的最強工程局”、“世界最大的工程局”。
公開資料顯示,中建鐵路在2017年5月5日由中建集團整合系統(tǒng)內部分基礎設施資源組建而成,這個中國建筑下屬的二級子公司,是中國建筑鐵路投資、建設和運營的首要平臺,城市軌道交通投資建設的主要平臺,市政路橋及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的重要平臺。公司成立后由中建三局“托管”,但級別跟中建三局平等,董事長和其他主要領導職務也由中建三局主要領導擔任。
有海外經歷的項目經理
大白財經觀察注意到,中建三局官網在3月19日已經刷新了“管理團隊”。官網給出的簡歷為:
新晉掌門人陳文健是“70后”,有“清華學霸”、“28歲項目經理”及常年海外工作經歷加持(圖片來源于網絡)
陳文健,1972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虞城縣,中共黨員。
1996年7月畢業(yè)于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環(huán)境工程系,獲得建筑結構工程學士學位/環(huán)境工程學士學位。
2006年9月畢業(yè)于牛津大學,獲得MBA學位。
1996年8月加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到2000年,參建了中國銀行總部大樓項目,任項目責任工程師。
從2000年到2002年,作為項目經理完成了馬來西亞新建駐華使館項目建設,任執(zhí)行經理。
2002年,先后擔任中建阿爾及利亞公司項目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黨委書記等職務。
2002年9月起擔任中建阿爾及利亞分公司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
2007年起擔任中建阿爾及利亞分公司總經理。
2014年9月起先后擔任中建海外事業(yè)部總經理、中建國際黨委書記、董事長。
2020年3月19日,擔任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中建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大白財經觀察了解到,“70”后陳文健和其他局董事長相比顯得非常年輕,但卻擁有豐富的海外工作經歷和管理經驗。中建三局換帥新聞下的評論留言區(qū)有“被清華錄取時,家鄉(xiāng)人的歡喜雀躍,至今還記憶猶新。”網友以學友身份稱其為“清華學霸”;“28歲的項目經理,真是太厲害了。”
陳華元表示,國家在加快城鎮(zhèn)化建設和產業(yè)升級的過程中,需更加重視對建筑工業(yè)化的規(guī)劃、引導和推進工作,從而大大降低資源和能源消耗,更能為新時期攻克建筑揚塵污染、治理霧霾增添一道利器(圖片來源于網絡)
中建三局原董事長陳華元,是湖北紅安人,1961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國家一級注冊建造師。任內曾榮獲湖北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yōu)秀施工企業(yè)家,武漢市質量貢獻獎等殊榮。
2011年9月23日,陳華元接棒熊德榮,任中建三局董事長、黨委書記。他在履新大會上表示,“面對歷史,面對前輩,我的心中充滿敬意。今天我接過這副擔子,深感責任重大,使命崇高,一方面如履薄冰,另一方面豪情滿懷。”
2018年1月29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陳華元當選為湖北省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0年3月19日,中建集團宣布免去陳華元同志的中國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
大白財經觀察了解到,陳華元已經擔任中建三局主要領導多年,帶領中建三局發(fā)展成為“世界最大的工程局”。
在武漢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緊急修建火神山醫(yī)院的建設之初,陳華元就表示,武漢是我們的家園,這是一場保衛(wèi)戰(zhàn)、生死戰(zhàn),建好火神山醫(yī)院就是保衛(wèi)大武漢,“必須不惜代價,不講條件,不懼困難,盡銳出戰(zhàn)”。
3月5日,針對中建三局969個國內外重點工程復工復產,陳華元表示:“疫情防控關乎生命,復工復產關系發(fā)展。將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在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堅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兩手抓、兩手硬,在繼續(xù)做好火神山、雷神山醫(yī)院維保工作的同時,分級分區(qū)推進分布在國內32個省級行政區(qū)和15個海外國家的項目陸續(xù)復工,為保證全年改革發(fā)展目標任務做貢獻。”
呼吁修法勢在必行
陳華元在業(yè)界被廣泛關注還在于他一直對《建筑法》的改革的鼓與呼,希望進一步提升中國建筑行業(yè)的國際競爭力。
“現行《建筑法》已經施行21年,隨著建筑市場環(huán)境發(fā)生重大變化,其中的一些條款已不能適應新形勢需要,亟待修訂。”2019年3月8日,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時任中建三局董事長、黨委書記陳華元在參加兩會期間,受訪時提到,建筑業(yè)是我國的重要支柱產業(yè),對經濟社會發(fā)展意義重大。但與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建筑業(yè)依然是勞動密集型行業(yè),建造技術落后,缺乏必要的組織變革、技術創(chuàng)新、資源集成能力和現代化的管理機制,國際競爭力不強。
“建筑業(yè)法規(guī)不完善以及與市場經濟快速發(fā)展相比存在滯后性,是造成上述問題的基礎性原因之一。”陳華元為此強調:“修訂《建筑法》勢在必行”。
陳華元指出現行《建筑法》主要存在三個方面問題:一是適用范圍過窄,系統(tǒng)性不強。僅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活動,限制甚至排斥了在其它類型建筑領域中發(fā)揮作用。二是對建筑業(yè)發(fā)展趨勢的前瞻性不夠。保留了很多計劃經濟的痕跡,無法適應國內國際市場接軌的新形勢。三是對建設單位約束性規(guī)定少,且沒有強制力,致使發(fā)包人損害承包人利益的行為屢見不鮮。
針對以上問題,陳華元提出三點建議:一是調整《建筑法》名稱、適用范圍和適用主體。將《建筑法》改為《建設法》,提高系統(tǒng)性、普適性和嚴謹性;擴大調整范圍,將現行《建筑法》中的“建筑工程”改為“建設工程”,按照國際公認概念,明確其法律含義和調整范圍,不再局限于各類房屋建筑的建造和安裝;適用范圍調整后,適用主體將隨之調整。
二是順應國際化進程,消除計劃經濟的管理痕跡。重新梳理行政法監(jiān)管范圍和民商事主體市場行為范圍,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原則,刪除計劃經濟的管理痕跡,最迫切的就是要消除總承包管理在法律上的障礙。
三是根據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約束以及違法行為的處罰。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同時,為防止建設單位抽逃資金或拖欠工程款,實行發(fā)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強調承包人工程質量的同時,加強對發(fā)包人指定分包、供材行為的法律監(jiān)管和處罰力度,確保雙方權責對等;增加發(fā)包人上述違法行為處罰條款等。
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主席令(第二十九號),對包含《建筑法》在內的八部法律進行修訂。陳華元和業(yè)界、法律界人士表示,《建筑法》的修改還不到位(圖片來源于網絡)
北京市中業(yè)江川律師事務所丁光海律師向大白財經觀察解釋道:現行的《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頒布,1998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建筑法》的頒布改變了之前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之間缺乏統(tǒng)一、配套而導致立法混亂的狀況,為建筑業(yè)的立法和執(zhí)法提供了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2011年4月22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對《建筑法》第四十八條進行修改,自2011年7月1日起實施。
2019年4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頒布主席令(第二十九號),對包含《建筑法》在內的八部法律進行修訂。本次修訂的重點放在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壓縮了施工許可證審批時限,優(yōu)化了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條件。
丁光海律師強調,《建筑法》雖經兩次修訂,但僅僅是局部修訂,一些條文的局限性依然沒有解決,與大家的期盼還有很大的差距。比如適用范圍、處罰操作、與相關法規(guī)的銜接,尤其是對建筑市場主體和市場秩序的規(guī)范等,仍需進行修訂或增加新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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