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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11.2GW光伏項目,要求配置新型儲能!

同花順財經發(fā)布時間:2023-04-24 12:28:21

 

  4月17日,江蘇省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光伏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配套調峰能力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原文附后),文件提出:

  1)綜合考慮電網調峰壓力、火電調峰能力等系統(tǒng)因素,為確保電網調峰安全,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抽水蓄能不再作為市場化并網項目配套調峰能力。

  2)新增納入實施庫的光伏 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均應采取自建、合建或購買新型儲能(包括電化學、壓縮空氣、重力儲能等)方式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

  3)光伏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全生命周期內,均應配套相應的調峰能力。

  4)鼓勵已納入實施庫的項目將火電機組調峰能力變更為新型儲能。

  預期配置超1GW新型儲能!

  2022年3月31日,江蘇發(fā)改委下發(fā)《關于開展2022年光伏發(fā)電市場化并網項目開發(fā)建設工作的通知》,正式開啟江蘇省2022年的市場化規(guī)模申報工作.

  儲能配比要求:長江以南地按照功率8%及以上比例配建調峰能力(時長兩個小時,下同);長江以北地區(qū)原則上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建調峰能力。

  2022年5~12月,江蘇共下發(fā)了5批次市場化并網的光伏項目,總規(guī)模為11.2GW。粗略估計,需要配置超過900MW/1800MWh的新型儲能。項目的具體投資業(yè)主情況如下表所示。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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